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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日期:2022年09月23日 来源:海林市委巡察办

       9月23日,海林市召开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扎实落实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完成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业贤,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恒文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委巡察办和第二轮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市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保密和机要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突出政治监督,切实扛起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深刻认清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清巡察工作是“两个维护”的重要保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强化巡察政治监督,保证党的为民务实好政策落到位落到底。二要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震慑作用。 在严格对照“三个聚焦”基础上,精准聚焦本轮被巡察对象职能特点,深入查找落实市委“冲刺全省县域经济十强县”、深入实施“五市战略”、全面推动产业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多元促进城区融合、深入推动改革创新、持续加强民生保障等核心目标任务等情况,紧紧盯住关键少数,认真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要突出工作定位,严格恪守巡察监督的纪律规矩。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巡察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执行“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等精神,做到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维护巡察公信力,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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